本报讯记者许晓东报道 为强化内蒙古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通知》紧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区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从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考核定级程序、扎实开展效果评估、落实激励和惩处措施、推动提档升级、做好信息报送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坚持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作为夯实安全基础的有力抓手,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保障安全生产。切实提升检查考核质量,定期开展动态抽查,严格落实惩处措施,倒逼煤矿企业动态达标、提档升级,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数量不少于50处,正常生产的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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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晓东报道 为强化内蒙古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
《通知》紧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区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从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规范考核定级程序、扎实开展效果评估、落实激励和惩处措施、推动提档升级、做好信息报送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坚持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作为夯实安全基础的有力抓手,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保障安全生产。切实提升检查考核质量,定期开展动态抽查,严格落实惩处措施,倒逼煤矿企业动态达标、提档升级,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力争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数量不少于50处,正常生产的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