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发展大局。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要求,紧扣“划红线、守底线”核心目标,从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排查能力、强化执行效能等方面多点发力,推动“八条硬措施”落地见效,全力守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一、创新监管模式,“一对一驻矿盯守”加强一线监管
为破解矿山一线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创新推行“一对一驻矿盯守”机制,将“日常监管”升级为“时刻紧盯”,将“责任压实”延伸至生产一线。驻矿人员承担“前哨兵”职责,对“驻扎阵地”实施全天候、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秉承“驻矿不扰矿、盯守为安全”原则,当好安全监督员,实时排查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杜绝违法违规操作;当好政策宣传员,精准传达《硬措施》及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企业吃透政策;当好企业指导员,协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主管理能力,真正实现监管无死角、责任无盲区。

二、深化联合执法,“多部门协同”凝聚监管合力
针对矿山监管跨部门、多领域的特点,为打破监管壁垒、提升执法效能,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牵头建立《通辽市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联席制度》,推动监管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通过执法信息共享、检查同步推进、证据同步固定、处置同步实施的“三同步”模式,形成“1+1>2”的执法效应。2025年以来,已联合卫生健康委员会、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矿山安全联合执法9次,以“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检查一处、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目标,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强化警示教育,“执法+普法”筑牢思想安全线
为从源头上提升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法治观念,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构建“执法+教育+普法”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以案例为镜,通过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通报全国矿山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让从业人员直面事故惨痛后果,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规”;以法律为绳,围绕《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矿山生产实际,通过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应急演练等载体,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安全提示”;以常态为基,通过多样化、常态化的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浓厚氛围,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坚实思想保障。

下一步,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将持续聚焦“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核心,深化“硬措施”落实成效,推动矿山安全管理提质升级,助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94
蒙ICP备2024020107号-1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34号 监督电话:0471-48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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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发展大局。为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以下简称《硬措施》)要求,紧扣“划红线、守底线”核心目标,从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排查能力、强化执行效能等方面多点发力,推动“八条硬措施”落地见效,全力守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一、创新监管模式,“一对一驻矿盯守”加强一线监管
为破解矿山一线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创新推行“一对一驻矿盯守”机制,将“日常监管”升级为“时刻紧盯”,将“责任压实”延伸至生产一线。驻矿人员承担“前哨兵”职责,对“驻扎阵地”实施全天候、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秉承“驻矿不扰矿、盯守为安全”原则,当好安全监督员,实时排查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杜绝违法违规操作;当好政策宣传员,精准传达《硬措施》及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企业吃透政策;当好企业指导员,协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自主管理能力,真正实现监管无死角、责任无盲区。

二、深化联合执法,“多部门协同”凝聚监管合力
针对矿山监管跨部门、多领域的特点,为打破监管壁垒、提升执法效能,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牵头建立《通辽市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联席制度》,推动监管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通过执法信息共享、检查同步推进、证据同步固定、处置同步实施的“三同步”模式,形成“1+1>2”的执法效应。2025年以来,已联合卫生健康委员会、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矿山安全联合执法9次,以“组合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检查一处、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目标,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强化警示教育,“执法+普法”筑牢思想安全线
为从源头上提升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法治观念,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构建“执法+教育+普法”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以案例为镜,通过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通报全国矿山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让从业人员直面事故惨痛后果,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规”;以法律为绳,围绕《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矿山生产实际,通过集中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应急演练等载体,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安全提示”;以常态为基,通过多样化、常态化的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浓厚氛围,为矿山安全生产提供坚实思想保障。

下一步,通辽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将持续聚焦“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核心,深化“硬措施”落实成效,推动矿山安全管理提质升级,助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